发布时间:2023-12-05 16:50浏览次数:来源于:鸿泰信中港物流
中港物流运输一般贸易企业出口核销备案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 企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7.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8.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办理流程如下:
1. 出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后,提供以上材料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外汇局窗口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
2.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领单登记本。
办理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鸿泰信物流专注于中港进出口业务,并拥有强大的清关团队和海关资源。我们具备24小时不间断货物处理能力,并配备信息化手段---物流信息系统,以极大满足客户各种需求。我们致力于让您的中港进出口物流更加安全、快捷、省心、省力!